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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財務簽證及PCAOB財務簽證
真正讓我們與眾不同的是我們服務客戶的經驗,讓正大所能夠在客戶服務上面創造更多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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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簽證
國稅局對於優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報告作書面審核,公司被選案查核機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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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簽證
本所採用Grant Thornton Voyager 軟體及其他軟體工具等,來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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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及上市櫃專案輔導與規劃
本所特將會計師與經理群之菁英分成八大部,組成團隊並提供最迅速而完善之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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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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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訂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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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交易租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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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投資機構之稅務代理人(FINI/F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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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4條,第8條及第25條等專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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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協定之專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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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獎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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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負平衡政策訂定與假定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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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計算薪資及各項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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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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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薪資轉帳事宜及繳納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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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賠償給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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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二代健保及退休金之申報及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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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開立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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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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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 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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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計劃書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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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助企業進行績效制度建立及優化,創造勞資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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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賓氏法案第404條遵循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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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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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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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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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調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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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鑑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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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工作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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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文件英日文翻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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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公司、行號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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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分公司、辦事處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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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來台投資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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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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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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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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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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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和員工背景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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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草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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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協議的準備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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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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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合規與勞資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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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個人資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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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評價服務
Grant Thornton Taiwan的評價團隊提供的評價領域涵蓋企業股權、無形資產、合夥權益、專案計畫等。專業的評價服務得以協助客戶完成合併、收購及出售資產、稅務規劃及法令遵循、財務報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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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確信報告及相關顧問業務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取得了金管會授權辦理 ESG 確信業務(永續報告及溫室氣體)。 目前已經協助許多企業辦理ESG相關業務,如需更多相關資訊,歡迎與我們ESG負責的會計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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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減量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
「公司之資本額、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達1.5億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之網際網路零售業,在包裝減量方面在包裝減量方面,應依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規定擇一辦理,且其減量成果須於每年3月31日前經會計師出具確信報告。關於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歡迎跟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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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府委託專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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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等非營利組織(公益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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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相關產業(私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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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6年10月31日 星期二
工商時報 A16 稅務法務
文/包孝先 Grant Thornton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 上海辦公室合夥人
大陸轉讓定價調查繼續加碼
大陸稅局公布了《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式管理辦法》(2017年「6號公告」),這也預示著大陸轉讓定價的監管環境將愈加嚴格。繼前兩期對6號公告的核心內容、擴大的查核範圍及明確的查核思路進行解讀後,GT上海所在本期內容就調整方法與監管力度作進一步介紹。同時,本文也對新法規下企業該如何有效應對提出建議。
6號公告 更新移轉定價調整方法
6號公告對轉讓定價調整方法作出不少調整,這為徵納雙方在正式調整階段的溝通與協商帶來了更大的靈活度,但也增大了雙方協商的難度與不確定性,包括:明確評估關聯交易時,應選取功能及風險相對單純的一方作為受測個體;五種傳統轉讓定價方法依然適用;新增資產評估方法(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擴大定量分析方法;明確逐年測試調整企業的補稅金額;允許對可比企業的資本性差異調整,但僅限來料加工業務且有一定附加限制。
整體監管加強 提高企業不合規成本
6號公告對整個查核監管在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環節均有所增強,並提高了企業不合規的成本。 督促企業自行調整:大陸稅局以風險管理為導向,通過企業的關聯申報及同期資料等資訊對其關聯交易實質及利潤水準進行監控。由此,稅局在辨識潛在風險的時候,將加強督促企業自行調整補稅。若自行調整補稅後仍未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稅局仍可對企業實施正式查核調整。
新增滯納金規定:企業超過正式調整通知書中所列補繳期限仍未繳納者,將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以取代原規定的同期借貸利息。滯納金年化利率高達18.25%,此將增加企業延遲補繳的違規成本。
跟蹤管理期的取消(或延長?): 新法規取消原法規對查核調整正式結案後5年追蹤管理期規定。此意味著稅局非但沒有停止對查核結案企業關注,反將持續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關聯交易和利潤水準等進行監控,對後續年度仍存在的不合理安排仍可能再次調整。從該角度觀之,追蹤管理時限在新法規下得以延長。
將對跨國企業帶來巨大挑戰
6號公告全文圍繞BEPS的「利潤應於經濟活動發生地及價值創造地課稅」原則,強調大陸企業在利潤鏈中所獲取的利潤應與其在全球價值鏈中的貢獻相配合。該原則將為跨國企業帶來巨大的額外成本及挑戰。
我們建議企業應讓其集團決策層充分了解大陸法律與全球規則的特性,並在交易安排上合理的考慮大陸的法規狀況,於根本上降低企業未來受到轉讓定價調查調整的可能性。並且再次提高對關聯資訊披露與同期資料準備的重視度,不合理揭露或錯誤揭露會導致稅局作出不利判斷甚至直接把企業擬定為調查目標。在正式調查中,企業應掌握核心原則與稅局進行積極合理的協商,以期爭取最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