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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財務簽證及PCAOB財務簽證
真正讓我們與眾不同的是我們服務客戶的經驗,讓正大所能夠在客戶服務上面創造更多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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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簽證
國稅局對於優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報告作書面審核,公司被選案查核機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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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簽證
本所採用Grant Thornton Voyager 軟體及其他軟體工具等,來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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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及上市櫃專案輔導與規劃
本所特將會計師與經理群之菁英分成八大部,組成團隊並提供最迅速而完善之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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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專區
分享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專業服務團隊及成員所內專家之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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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訂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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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交易租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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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投資機構之稅務代理人(FINI/F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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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4條,第8條及第25條等專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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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協定之專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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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獎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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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負平衡政策訂定與假定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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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計算薪資及各項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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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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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薪資轉帳事宜及繳納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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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賠償給付申請
勞保賠償給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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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二代健保及退休金之申報及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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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開立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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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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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 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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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計劃書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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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服務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助企業進行績效制度建立及優化,創造勞資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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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賓氏法案第404條遵循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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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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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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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服務
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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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調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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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鑑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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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工作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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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文件英日文翻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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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公司、行號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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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分公司、辦事處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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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來台投資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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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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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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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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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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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和員工背景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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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草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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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協議的準備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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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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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合規與勞資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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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個人資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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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評價服務
Grant Thornton Taiwan的評價團隊提供的評價領域涵蓋企業股權、無形資產、合夥權益、專案計畫等。專業的評價服務得以協助客戶完成合併、收購及出售資產、稅務規劃及法令遵循、財務報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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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確信報告及相關顧問業務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取得了金管會授權辦理 ESG 確信業務(永續報告及溫室氣體)。 目前已經協助許多企業辦理ESG相關業務,如需更多相關資訊,歡迎與我們ESG負責的會計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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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減量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
「公司之資本額、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達1.5億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之網際網路零售業,在包裝減量方面在包裝減量方面,應依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規定擇一辦理,且其減量成果須於每年3月31日前經會計師出具確信報告。關於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歡迎跟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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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府委託專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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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等非營利組織(公益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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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相關產業(私立學校)
文化教育相關產業(私立學校)
中華民國112年02月16日 星期四
工商時報 A11 稅務法務
文/羅裕傑 Grant Thornton Taiwan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
使用自由貿易港儲存轉運貨物的稅務評估
為發展全球運籌管理模式,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經濟發展,我國自民國(下同)92年推動設置自由貿易港區(Free Trade Zone,FTZ)(下稱自由港區)並實施《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下稱設置管理條例),目前設有六海港及一空港,均屬境內關外之經濟特區,在此區域可從事貿易、倉儲、物流、組裝、重整、加工、製造、展覽或技術服務等事業,且區內著重貿易程序簡化,提供區內事業高度自主管理、免除貨物進出口通關簽審程序等優惠措施。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為符合「歐盟經濟特區租稅優惠構成有害租稅慣例指引」所定不得對國內外營利事業及與境內外客戶交易有差別待遇之原則,行政院擬具之《設置管理條例》第29條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35條修正草案,並自108年1月18日生效,其修法重點由身分別之免稅,調整為於自由港區及國際機場園區之特區內,從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等準備或輔助性質活動,銷售至國內或國外均可適用年度所得免稅優惠,並將免稅活動排除簡易加工作業。
另外,若外國營利事業因故不適用上開免稅規定,但因其所在國家與我國訂有租稅協定,則仍可申請適用租稅協定之營業利潤免稅優惠。且若外國營利事業在臺從事加工活動,而不適用上開免稅規定者,不論是否位於特定區內,則可依財政部107年4月17日台財稅字第10600664060號令釋之交易型態,按所訂定境內利潤貢獻度乘上同業利潤標準之簡易方式計算我國來源所得。即其在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計算方式為「貢獻度=3%+(我國境內製造加工相關成本費用/我國境內及境外相關成本費用)」。
換言之,如貨物僅在我國境內製造加工或因故無法提供相關境外成本,依據上述公式其貢獻度可為最高值100%。又以我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為例,其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為10%,若外國營利事業在臺從事加工活動並將電子零組件放置於自由港區儲轉,所需繳納之所得稅最高可達運出貨物總價的2%(銷貨收入*100%貢獻度*10%利潤率*20%稅率)。反之,如將加工完成之貨物直接出口,改儲存放置於稅務規定較為寬鬆的其他境外自由港區,這樣則可省去前述銷貨收入*2%的稅金。特別是對於體積較小但價值高昂的電子零組件而言,存放於臺灣自由港區內是否划算值得外商公司審慎評估。
我國為鼓勵外商公司利用在臺自由港區儲轉,財政部制定了許多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措施。惟在全球競爭的環境下,許多跨國企業是會將臺灣的租稅優惠措施與其他國家比較,因此過高的稅率未必真能有效保護我國稅基,故要如何達到最佳平衡,將是未來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