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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財務簽證及PCAOB財務簽證
真正讓我們與眾不同的是我們服務客戶的經驗,讓正大所能夠在客戶服務上面創造更多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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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簽證
國稅局對於優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報告作書面審核,公司被選案查核機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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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簽證
本所採用Grant Thornton Voyager 軟體及其他軟體工具等,來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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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及上市櫃專案輔導與規劃
本所特將會計師與經理群之菁英分成八大部,組成團隊並提供最迅速而完善之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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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專區
分享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專業服務團隊及成員所內專家之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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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訂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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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交易租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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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投資機構之稅務代理人(FINI/F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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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4條,第8條及第25條等專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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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協定之專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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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獎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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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負平衡政策訂定與假定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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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計算薪資及各項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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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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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薪資轉帳事宜及繳納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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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賠償給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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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二代健保及退休金之申報及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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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開立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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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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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 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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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計劃書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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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服務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助企業進行績效制度建立及優化,創造勞資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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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賓氏法案第404條遵循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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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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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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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服務
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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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調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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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鑑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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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工作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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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文件英日文翻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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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公司、行號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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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分公司、辦事處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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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來台投資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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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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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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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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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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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和員工背景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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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草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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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協議的準備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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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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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合規與勞資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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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個人資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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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評價服務
Grant Thornton Taiwan的評價團隊提供的評價領域涵蓋企業股權、無形資產、合夥權益、專案計畫等。專業的評價服務得以協助客戶完成合併、收購及出售資產、稅務規劃及法令遵循、財務報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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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確信報告及相關顧問業務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取得了金管會授權辦理 ESG 確信業務(永續報告及溫室氣體)。 目前已經協助許多企業辦理ESG相關業務,如需更多相關資訊,歡迎與我們ESG負責的會計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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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減量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
「公司之資本額、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達1.5億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之網際網路零售業,在包裝減量方面在包裝減量方面,應依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規定擇一辦理,且其減量成果須於每年3月31日前經會計師出具確信報告。關於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歡迎跟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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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府委託專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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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等非營利組織(公益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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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相關產業(私立學校)
文化教育相關產業(私立學校)
中華民國113年02月26日 星期一
工商時報 A6 名家評論
文/沈嘉文 Grant Thornton Taiwan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工商登記部 協理
私法人申請住宅許可 應留意公司營業項目
基於私法人無居住需求,政府為防範住宅不動產淪為私法人投資炒作之標的,影響國人居住權益,因此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並於民國11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平均地權條例》第79-1條規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除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免經許可之情形外,應檢具使用計畫,向內政部申請許可,許可之文件有效期限為一年,且私法人取得之房屋,除因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移轉或讓與外,於登記完畢後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而所謂私法人係以私法(如民法、公司法等)規定為依據所成立的法人,含括所有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例如公司、農漁會、工會、政黨、教會及基金會等。
內政部為考量私法人執行業務之需要,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須經許可」二類,其中「免經許可」項目,包含私法人依法或經營必須取得之情形,例如公(國)營事業或受政府捐助財團法人、AMC/台灣金聯、經紀業買受理疵物件、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合建、文化資產、優先購買權(如土地法34-1)、法院拍賣等;「須經許可」項目,包含宿舍使用(申請戶數及已買受戶數合計不得超過經常僱用員工數)、供居住使用之出租經營、合建、實施或參與都市更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衛生福利機構(長照等機構) 合作社為設置住宅公用設備、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參照《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下稱本辦法)第3條規定)
私法人欲買受之住宅,若為「免經許可」可依本辦法第13條規定,檢附登記應備文件及免經許可相關證明文件至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若為「須經許可」則需檢附使用計畫及相關所需文件(即法人資格及其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符合本辦法第3條規定用途之文件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申請至核准時間大約七個工作天,待審核通過後,檢附登記應備文件及許可函,並於有效期限內至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若私法人有計畫購買住宅用房屋供居住使用之出租經營,其營業項目須包含「不動產租賃業」且以成屋為限,並有購屋最低限制,即申請買受戶數及已取得戶數在同一使用執照內應達五戶以上;未達五戶者,申請買受戶數及已取得戶數為該使用執照全部戶數(參照本辦法第5條規定)。準此,若營業項目未含「不動產租賃業」則應先申請增加營業項目,完成工商及稅務登記後,始符合申請條件。
建議有申請需求的私法人,應先瞭解相關規定並檢視公司營業項目,評估是否符合法定購屋條件,再依規定提出申請;另外,若經申請取得許可函者,亦請審慎留意許可文件之時效,以免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