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財務簽證及PCAOB財務簽證
真正讓我們與眾不同的是我們服務客戶的經驗,讓正大所能夠在客戶服務上面創造更多的價值
-
稅務簽證
國稅局對於優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報告作書面審核,公司被選案查核機率較低
-
營業稅簽證
本所採用Grant Thornton Voyager 軟體及其他軟體工具等,來提升工作效率
-
公開發行及上市櫃專案輔導與規劃
本所特將會計師與經理群之菁英分成八大部,組成團隊並提供最迅速而完善之專業服務
-
IFRS專區
分享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專業服務團隊及成員所內專家之寶貴經驗
-
移轉訂價服務
『移轉訂價』是一個全球性的租稅議題。隨著跨國商業活動高速的成長,各國稅局開始注意到稅基是否有在關係人交易中不當的流失,故企業的移轉訂價安排成為關鍵。
-
跨國交易租稅規劃
正大是全球知名會計師聯盟組織Grant Thornton會員,目前約一半的客戶是跨國企業,也因此國際公司在台灣所會遇到的稅務問題,正大所的團隊都已經處理過很多次了。
-
外國專業投資機構之稅務代理人(FINI/FIDI)
外國專業投資機構之稅務代理人(FINI/FIDI)
-
所得稅法第4條,第8條及第25條等專案申請
所得稅法第4條,第8條及第25條等專案申請
-
租稅協定之專案申請
租稅協定之專案申請
-
租稅獎勵申請
租稅獎勵申請
-
稅負平衡政策訂定與假定稅計算
稅負平衡政策訂定與假定稅計算
-
代為計算薪資及各項扣繳
代為計算薪資及各項扣繳
-
資遣通報
資遣通報
-
處理薪資轉帳事宜及繳納扣繳稅款
處理薪資轉帳事宜及繳納扣繳稅款
-
勞保賠償給付申請
勞保賠償給付申請
-
勞健保,二代健保及退休金之申報及繳納
勞健保,二代健保及退休金之申報及繳納
-
年底開立扣繳憑單
年底開立扣繳憑單
-
IT 顧問服務
IT 顧問服務
-
PRIMA 顧問服務
PRIMA 顧問服務
-
營運計劃書編制
營運計劃書編制
-
績效考核服務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助企業進行績效制度建立及優化,創造勞資雙贏的局面。
-
沙賓氏法案第404條遵循查核
沙賓氏法案第404條遵循查核
-
內部稽核服務
內部稽核服務
-
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
風險管理服務
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
舞弊調查服務
舞弊調查服務
-
電腦鑑識服務
電腦鑑識服務
-
外籍人士工作證申請
外籍人士工作證申請
-
商業文件英日文翻譯服務
商業文件英日文翻譯服務
-
公司、分公司、行號設立登記
公司、分公司、行號設立登記
-
外商分公司、辦事處設立登記
外商分公司、辦事處設立登記
-
陸資來台投資設立登記
陸資來台投資設立登記
-
行政救濟
行政救濟
-
企業法律諮詢
企業法律諮詢
-
破產與限制
破產與限制
-
公司解散和清算
公司解散和清算
-
供應商和員工背景調查
供應商和員工背景調查
-
存證信函草稿服務
存證信函草稿服務
-
中英文協議的準備和審查
中英文協議的準備和審查
-
放寬限制出境
放寬限制出境
-
勞動法合規與勞資談判
勞動法合規與勞資談判
-
企業和個人資產規劃
企業和個人資產規劃
-
企業評價服務
Grant Thornton Taiwan的評價團隊提供的評價領域涵蓋企業股權、無形資產、合夥權益、專案計畫等。專業的評價服務得以協助客戶完成合併、收購及出售資產、稅務規劃及法令遵循、財務報導等。
-
ESG 確信報告及相關顧問業務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取得了金管會授權辦理 ESG 確信業務(永續報告及溫室氣體)。 目前已經協助許多企業辦理ESG相關業務,如需更多相關資訊,歡迎與我們ESG負責的會計師聯絡。
-
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減量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
「公司之資本額、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達1.5億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之網際網路零售業,在包裝減量方面在包裝減量方面,應依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規定擇一辦理,且其減量成果須於每年3月31日前經會計師出具確信報告。關於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歡迎跟我們聯絡。
-
其他政府委託專案查核
其他政府委託專案查核
-
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等非營利組織(公益慈善基金會)
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等非營利組織(公益慈善基金會)
-
文化教育相關產業(私立學校)
文化教育相關產業(私立學校)
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 星期三
工商時報 A8 名家評論
正大專欄
文/賴居易 Grant Thornton Taiwan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經理
跨國企業的新挑戰─全球最低稅負制
由於企業積極避稅行為及各國政府競相推出租稅優惠吸引跨國企業,造成了各國巨大的稅基流失,新的課稅機制「全球最低稅負制」也因應而生,這將是跨國企業未來幾年要面對的新稅務課題。
簡要說明「全球最低稅負制」,其源於OECD BEPS2.0中Pillar II-全球反稅基侵蝕(Global Anti-Base Erosion Rules, GloBE)計畫。該計畫旨在降低跨國企業將利潤轉移至低稅負地區之動機及防止國際間進行減稅競賽。
根據GloBE規定,合併收入近四年內有二年達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其成員實體在各自租稅管轄區內,皆須繳到實質稅負達有效稅率15%的水準,如成員實體在租稅管轄區的實體有效稅率低於15%,集團公司將因此被所在支柱二(Pillar II)租稅管轄區補課差額稅負(Top-up tax),此即GloBE的主要原則-所得納入原則(Income inclusion rule, IIR)。
若最終母公司之租稅管轄區未實施IIR,則優先課稅權將依由上而下的課徵方法類推歸到下層公司之租稅管轄區。當投資架構由上而下均不採用IIR,則GloBE的替代原則-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ndertaxed payments rule, UTPR)將啟動,依該規定,補充稅負將分配予其他集團實體。但要注意有效稅率低於15%的租稅管轄區,若有施行合格之當地最低稅負制(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QDMTT"),則產生之補充稅負,將繳納於當地之租稅管轄區,而不會透過IIR/UTPR方式,由其他租稅管轄區之集團成員實體繳納。
GloBE是新的課稅機制,其要達成的目標有二:(1)防止各國在稅負及稅率上競爭;(2)讓「稅」,不再是企業選擇投資目的之重大考量。
GloBE規則至少讓跨國企業必將面臨下列稅務課題:
課題1:按GloBE規則計算有效稅率。這有三個挑戰得面對:(1)損益和稅負要按比會計科目更細的GloBE規則區分性質,各地實體目前可否區分?(2)一個租稅管轄區內,只計算一個有效稅率,若有多個集團實體,該如何合併計算?(3)集團成員實體分散在各租稅管轄區,但用的會計準則都不一樣,該如何調整?
課題2:盤點集團營運模式及取得之租稅優惠是否會導致額外的補充稅負,並思考:(1)租稅優惠是否要繼續申請;(2)會被課徵補充稅的實體有誰?因要有現金繳稅,需評估該實體承擔補充稅負的合理性及金流影響;(3)補充稅負不可以抵扣股利所得稅,這將使集團形成重複被課稅。
有鑑於GloBE無法迴避,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宜及早因應,除確認各租稅管轄區的GloBE有效稅率是多少及集團內是否能產出法規所要求的資訊外,也要追蹤所在據點國家立法進度。由於各國政府為維護本國的課稅權,勢必將IIR/UTPR/ QDMTT等課稅機制考量並配合修改國內法規,截至目前歐盟27國、英、日、韓等國已確定立法,2024年預計還有更多國家跟進。而台灣現行稅制中,公司的基本所得額的稅率也僅12%,這讓台灣在全球大追稅浪潮下,處於極不利的位置,所以在可預見的未來,稅制的改革也勢在必行。否則在Pillar II架構下,台灣少收的稅金,是可被他國增補差額稅負。
最後,預防勝於治療的原則下,跨國大企業宜及早做好準備,必要時可洽詢專業,這樣方能在國際反避稅潮流中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