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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交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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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活動的詐騙集團可說是多到幾乎每個人都有接過詐騙集團的電話或抽獎 信件的經驗。雖然政府也推出了反詐騙專線電話,但實務上卻不見詐騙活動有所 減少。有許多公司或許會認為詐騙是屬於個人的問題與公司營運無關,惟實務上 卻未必然

特別是在目前股市低迷及就業市場不振的狀況下,人的心更容易受到 誘惑。要避免公司上下每位員工皆能不被詐騙集團所迷惑,實有所困難。特別是 最近詐騙集團的手法又更加精進。已有詐騙集團開始教導公司職員如何破解公司 防範機制,進而挪用公司資金。公司此時更應多教導員工正確觀念並與推動強化 內控制度事宜,方能有效預防可能發生之損害。

最近已有公司因利用銀行傳真交易制度,進而發生資金被挪用之狀況。所謂的傳真交易制度原意是為協助公司增加經營之效率,透過傳真及事後電話確認,企業主可以即時完成轉帳事宜,不需派人前往銀行櫃台排隊。惟傳真交易不但不能限定轉帳交易對象之帳戶,往往也不能對交易金額設限,所謂的電話確認機制,實務上也只落於形式。銀行作業員透過電話口頭溝通是很難確認另一端之實際身份,傳真上之印鑑更可依剪貼方式被人偽造。最近有詐騙集團就利用這樣的漏洞,教導公司職員將公司之鉅額資金轉到海外個人帳戶。詐騙集團告知員工,資金之挪用將只限於一星期,待一星期後,該資金便能賺取高額利潤。屆時只要將挪用之資金返還給公司,員工即可在大家不知不覺的情況下獲利。該職員不查有疑,果真成功的將公司資金轉出給詐騙集團。惟一星期後,轉出之金額當然是如石沉大海,不可能返還。東窗事發後,員工也只能自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也就是說所有的傷害要由公司及銀行承受。不料經洽銀行後,銀行的反應則是直接端出定型契約之條款。依據傳真交易定型契約之條款,銀行是不負責認定傳真轉帳文件有無偽造、變造之情形,故對於發生這樣狀況銀行不擬負擔任何責任。得到這樣答案對企業主而言當然是非常震撼的,特別是在銀行開戶時,銀行經理是隻字未提及傳真交易之潛在風險。雖然有法律專家表示銀行未必可以完全透過定型契
約完全免責,惟不論法律結果如何,企業所受的傷害已造成。

上述的故事告知我們,要消滅詐騙集團之所有活動是不可能的。企業主只能接受這樣的挑戰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方能趨吉避凶。其中關於現金之管理更應特別謹慎。傳真交易也好、搭配薪資轉帳之鉅額現金取款條也好,相關風險係數是否真如企業主所想像的安全,實不可不深思並加以求證。 

筆者認為會計師具有許多實務經驗,故在防止舞弊上是可以扮演重要角色。美國也是認同如此觀念故在推出 SAS 99 號公報後,查核會計師已被規定每年皆須與客戶共同參與舞弊防止會議,並以腦力震盪(Brain Storm)方式,協助企業及早發覺潛在舞弊風險。該會議之記錄更被要求必須列入會計師之查核工作底稿。如此制度也是鼓勵企業須與會計師更密切結合來共同打擊可能發生舞弊之狀況。透
過不斷的改革及進步,企業的防護罩是可以不斷的強化來因應各種挑戰。 

銀行傳真交易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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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傳真交易之風險

公司應多教導員工正確觀念並與推動強化 內控制度事宜,方能有效預防可能發生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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