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服務
審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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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財務簽證及PCAOB財務簽證
真正讓我們與眾不同的是我們服務客戶的經驗,讓正大所能夠在客戶服務上面創造更多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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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簽證
國稅局對於優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報告作書面審核,公司被選案查核機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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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簽證
本所採用Grant Thornton Voyager 軟體及其他軟體工具等,來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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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及上市櫃專案輔導與規劃
本所特將會計師與經理群之菁英分成八大部,組成團隊並提供最迅速而完善之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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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專區
分享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專業服務團隊及成員所內專家之寶貴經驗
稅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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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訂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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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交易租稅規劃
跨國交易租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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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投資機構之稅務代理人(FINI/F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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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4條,第8條及第25條等專案申請
所得稅法第4條,第8條及第25條等專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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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協定之專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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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獎勵申請
租稅獎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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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負平衡政策訂定與假定稅計算
稅負平衡政策訂定與假定稅計算
薪資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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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計算薪資及各項扣繳
代為計算薪資及各項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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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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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薪資轉帳事宜及繳納扣繳稅款
處理薪資轉帳事宜及繳納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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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賠償給付申請
勞保賠償給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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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二代健保及退休金之申報及繳納
勞健保,二代健保及退休金之申報及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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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開立扣繳憑單
年底開立扣繳憑單
常有人說「人對了,事情就對了」。為了協助企業找到優秀人才並提升競爭優勢,我們透過Grant Thornton Human Resource Consulting Co., Ltd....
帳務服務
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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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顧問服務
IT 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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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 顧問服務
PRIMA 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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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計劃書編制
營運計劃書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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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服務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助企業進行績效制度建立及優化,創造勞資雙贏的局面。
專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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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賓氏法案第404條遵循查核
沙賓氏法案第404條遵循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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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服務
內部稽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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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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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服務
協議程序(併購交易實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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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調查服務
舞弊調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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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鑑識服務
電腦鑑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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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工作證申請
外籍人士工作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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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文件英日文翻譯服務
商業文件英日文翻譯服務
工商登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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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公司、行號設立登記
公司、分公司、行號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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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分公司、辦事處設立登記
外商分公司、辦事處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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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來台投資設立登記
陸資來台投資設立登記
企業併購
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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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濟
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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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諮詢
企業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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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與限制
破產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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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和清算
公司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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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和員工背景調查
供應商和員工背景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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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草稿服務
存證信函草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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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協議的準備和審查
中英文協議的準備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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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限制出境
放寬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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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合規與勞資談判
勞動法合規與勞資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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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個人資產規劃
企業和個人資產規劃
評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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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評價服務
Grant Thornton Taiwan的評價團隊提供的評價領域涵蓋企業股權、無形資產、合夥權益、專案計畫等。專業的評價服務得以協助客戶完成合併、收購及出售資產、稅務規劃及法令遵循、財務報導等。
企業永續發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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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確信報告及相關顧問業務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取得了金管會授權辦理 ESG 確信業務(永續報告及溫室氣體)。 目前已經協助許多企業辦理ESG相關業務,如需更多相關資訊,歡迎與我們ESG負責的會計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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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減量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
「公司之資本額、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達1.5億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之網際網路零售業,在包裝減量方面在包裝減量方面,應依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規定擇一辦理,且其減量成果須於每年3月31日前經會計師出具確信報告。關於會計師確信報告服務,歡迎跟我們聯絡。
我們免費幫企業評估是否有自動化的可能
隨著全球環保意識抬頭,許多跨國企業已經開始要求供應鏈需承諾零碳排。搭配國際趨勢,政府也已積極推動建置綠電。
營建業
電子業
金融服務及投資相關產業
食品業
休閒旅遊及餐飲相關產業
資訊相關產業
機械業
製造業
鋼鐵業
醫療及生技相關產業
公部門 Public S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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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府委託專案查核
其他政府委託專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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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等非營利組織(公益慈善基金會)
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等非營利組織(公益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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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相關產業(私立學校)
文化教育相關產業(私立學校)
服務業
批發零售業
通訊相關產業
紡織業
當企業個體發行金融工具時,即須決定該等金融工具應分類為負債(債務)亦或權益。該判斷將會對企業個體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之影響。在分類為「負債」之情況下,將影響企業個體之負債比率,所支付的任何金額均將視為利息支出並造成最後盈餘的稀釋。若分類為「權益」則可避免出現這些影響,但部份投資者(股東)可能產生負面的思維,認為會因此減損其既有之權益。
故在瞭解分類的程序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顯然是管理階層需重視的議題,此外,在執行財務操作評估時,管理階層應牢記金融工具中「負債」與「權益」二者之真正內涵。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表達』(IAS 32)釐清了分類的程序。雖然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係以原則為基礎,但其結果卻往往出乎意料之外。部份原因係因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於世界各地區或國家在實務上採用的一向原則或慣例有所不同,而IAS 32並不注重金融工具的法律實質,反而較重視金融工具的合約義務。因世界各地不同類型的企業所發行之金融工具種類繁多,故要辨認金融工具其相關義務之實質極具挑戰性。此外,有時候這些原則會導致一般看似是權益的金融工具,被辨認為負債。
為能解決這些已辨認出的局部議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於2008年發出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訂,然而,此次修訂偏離了該準則的核心原則。該次修訂適用於2009年1月1日(含)以後開始之年度,雖修訂後的準則為某些議題提供解決方案,但可能需承受分類過程更複雜化的代價。
我們非常榮幸能發表這份報導『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辨認金融工具分類之實務指引-認列為負債?亦或權益?』針對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有關分類為負債或權益方面的問題作相當透徹且深入的分析,其中亦包括因2008年已公布之修訂準則而預期會產生的問題。